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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索引号 736116/2015-00003 成文日期 2015-09-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常德文体广新局

    常德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15-09-28 信息来源: 市文体广新局 字体:[ ]

    市文体广新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及网站的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政策和发展规划;研究、指导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本部门重大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

    (三)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承办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四)规划财务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行业统计工作。 

    (五)行政许可办公室  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关工作。  

    (六)艺术科   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拟订全市文学艺术工作发展规划;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地方特色的文艺品种生产,扶持和指导全市具有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市级水准及特色的文艺院团工作;指导专业文艺创作、生产、评论、理论研究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等重大文艺活动。

    (七)公共文化科(文化遗产科)  拟订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公共文化事业,拟订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市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均等化建设;指导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室)的建设;指导全市群众文化工作;负责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全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指导全市书画事业的发展;指导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扶持和指导民间文艺团体。  

    (八)群众体育科   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拟订全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推动体育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负责全市全民健身工程的组织实施;拟订市本级全民健身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公民体质监测制度;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审核、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全市群众体育综合竞赛;承办或组织参加省以上群众体育竞赛;负责非奥运项目体育竞赛裁判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体育协会工作;承担市体育总会和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青少年体育科  拟订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拟订全市训练竞赛工作计划,指导管理全市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牵头组织全市综合性体育运动会;负责奥运项目体育竞赛裁判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全市体育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全市体育科研工作;配合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市青少年体育训练与活动的阵地建设工作;指导、推动学校体育的发展;负责青少年运动员的注册和管理以及青少年业余训练、教练员的岗位培训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协调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日常管理事项。

    (十)广播电影电视科  拟订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建设,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安全播出工作;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创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境外来访的电视摄制组和中外合拍电视剧等事项;管理全市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社会公共场所电视显示屏;管理监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全市信息网络视听节目;负责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管理;指导全市电影事业发展,负责电影行业管理;对全市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作进行监管;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行业协会和学会工作。  

    (十一)新闻出版与版权科   拟订全市新闻出版与版权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新闻出版与版权的教育培训及行业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工作;受理出版物的鉴定;负责驻本市记者站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和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活动;负责出版物样书的收集、审读;负责版权纠纷调处,提供版权法律咨询;处理著作权登记工作,负责著作权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督办;指导全市新闻出版、版权行业协会和学会工作。 

    (十二)文化体育市场科  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体育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对外及港澳台文化宣传与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市场行业协会和学会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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